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广西一娱乐场所被罚18

5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公布了5起文化市场领域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执法典型案例。案例一:柳州一娱乐场所被罚18万元年10月,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接到相关部门移交的某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涉嫌接纳未成年人案件相关材料。经调查,该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先后两次接纳未成年人共13人(其中未满14周岁2人)进入,情节严重。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其立案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出停业整顿1个月、罚款人民币元的行政处罚。案例二:南宁一网吧停业整顿30天年9月,南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在对某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对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规行为,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其立案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出停业整顿30天的行政处罚。案例三:桂林一娱乐场所被罚元年8月,桂林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在对某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一包厢内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桂林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对该营业性歌舞娱乐场的违规行为立案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元的行政处罚。案例四:北海一网吧被罚元年9月,北海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在对某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对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规行为,北海市旅游文体局对其立案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元,没收违法所得4元的行政处罚。案例五:北流一娱乐场所被罚元年8月,北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在对某游艺娱乐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场所内设置的电子游戏设备(机)在国家法定假日外向未成年人提供。对该游艺娱乐场所的违规行为,北流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对其立案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元的行政处罚。南宁晚报·南宁宝客户端记者陈蕾来源:南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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