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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眠

(一)

清晨,金色的阳光懒懒地洒在一片白雾上,却被一纵凌空的叫天子打碎了一地,恰巧映在我的脸上。辉光在树叶的缝隙里像一位袅袅婷婷的姑娘在暗送秋波,可惜睡眼惺忪的我却有些无福消受。说实话我是个懒家伙,要不是这些唧啾啾的小鸟们丝毫没有休息的意思,我准能再睡半天不回我的回笼觉。论睡觉,在班上我有绝对一流的资历。首先是花样繁多,每一种睡姿都能让教室里的观众老爷们拍手叫好,这好比年纪轻轻就成为了京中老鸨。其次是极为敬业,有时下课铃响后我还在辛苦营业,这时就有别的班的同学慕名而来,但他们只能买站票,就在走廊外面杵着,也不去如厕,神魂颠倒地欣赏我的表演。这里我要声明,我不是女生,也绝非女装大佬——我是一个纯正的男生。至于不说男人,那是因为即便我身高一米八,长着络腮大胡,某部位却不尽如人意,总是静静地吊在那里,好似泡在福尔马林里的一条小鲶鱼。但我的皮肤非常白净,这使我看起来有些病态。事实的确如此,我只有在一次次大梦初醒时脸上和手臂上才会出现些许红晕。那红晕像极了在热气腾腾的黄昏里不情愿落山的夕阳,也像极了这座城市每个路口发烫的红灯。等到夕阳快要落山、红灯即将转绿的时候,我又会投入我的睡觉事业中,以便我每次清醒时都能拥有和这个世界一样颜色的红晕。当所有人都希望绿灯变亮时,我却在白日里做梦,期盼着红灯来临。

说这红晕像夕阳是有根据的。我不止一次见过黄沙漠漠的塞外边疆。寂寥的无垠大漠上挂着一颗孤零零、晕乎乎的落日。每当我踏进这幅画卷,脸上立刻沾染了血色。有了这抹血色,这片天地便把我当自己人了。因此我能尽情同它们叙旧。天色渐晚,夕阳不情愿地一点一点往下沉,我脸上的血色便跟着一点一点红到了极致,和我睡醒时一模一样。我醒的时候是全校最热闹的时候,爆炸的欢呼声以我为圆心响彻四野,白雾受到震颤在学校上空形成了一朵蘑菇云。四个小时后,以时代周刊为首的新闻报刊报道了此次演习,并称中国核实力极速增长,将有望一跃成为世界霸主。这是世纪罕见的赞誉,足以媲美同学们赐我的称号:糊涂虫。可依我看来,他们才是真正的糊涂虫。我无法想象一群人下课后不上厕所傻乎乎地在铁栏杆外站上十分钟。倘若是下雨的大课间,恐怕还得再加十分钟。这得需要何等强大的勇气与毅力方可完成这一行为艺术呢?所以我坚信自己是这所学校最聪明的学生,不接受反驳。但其他人明显不这么认为,包括我所有的任课教师。他们根据我嗜睡的习惯把我归为猪科类动物。我对此十分不解,如果换个地方和时间睡觉就能改变自己的种属,那大洋彼岸的国家一定是猪崽子们的乐园。但我可不敢这么驳斥他们,倒不是出于对年长者的尊重,而是我实在不想浪费多余的时间而耽误了我的睡觉伟业。

在我的印象中,我来到这所学校这个班级貌似有些年月了,但具体是哪一年入学,读了几年我却不知。我仿佛睡了好几个世纪,又仿佛是在昨日我才开始坐在这个位置上。窗外的画眉好似从侏罗纪便开始唧唧啾啾,躲过了恐龙的捕食,经历了冰川的严寒,看厌了猛犸象谈情说爱,见证了嫦娥是怎么偷吃的仙丹,孙猴子是怎么被招了安,好不容易飞到了现在,却发现这五指山上建起了高楼。没错,如你所想,我们学校就叫五指山学校。这里以前是个历史景点,但不知何时起变成了一座学校。学校里头学生很多,想来是托了如来的福。但大概是如来佛祖太爱干净,五根手指光溜溜地竖在山上,周围恁是寸草不生,除了中指下面长了一颗我也叫不上名字的树。在这件事情上,我笃定有悟空当年那泡尿的功劳。其重要性完全可以和布鲁塞尔的小尿童相提并论。

某天夜里,我在教室醒来,同学们俨然做好了上早读的准备。窗外边的褐色鸟群好似在说,如果不是我的记忆出现了梗阻,那一定是时间出了毛病。我深表赞同,但我并不想在这早晚混杂的时间里引发爆炸,所以我又继续换了一个姿势沉沉睡去。我如同等待加冕的拿破仑,同五十多条糊涂虫一起刻进了时间的画框里。唯一美中不足的是我的脸过于不拘一格地摆在桌子上,形象不甚美观。桌子木头仿似一摊泥沼,让我越陷越深。我知道,这是我唯一回到那里的途径。因此我没有丝毫挣扎,任由身体一点点地在沼泽里下沉,从桌屉到桌腿,最后沉入地板。与外界不同的是,这里没有终日不散的白雾,也不是暗无天日的极夜,相反,越往下走,光线越好,能见度越高,仿佛我第一次睁开了双眼。这个世界开始无比清晰地展现在我的面前。

这是一座环形海岛,据说是传说中失落的亚特兰蒂斯。这里住着东方的神,西方的神。但有趣的是,他们也需要每天早晨跑去二环市场里买菜。在上个梦里,我依稀记得我在一个海鲜摊子前和冉求攀谈了半日。他做起了孔子的大管家,风光一时无两。我向他道贺,并询问起我的身世。据我所知,住在这座岛上的大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想来我也是有个好身份的。

我不知道。不好意思。

看来这位冉求已经一心扑在管家的事务上了,精不精于业务我不清楚,但我能肯定的是他还蛮有礼貌的。这可比我的同学们顺眼多了。当一个同学说糊涂虫时,便有一堆穿着一样制服的人一起喊糊涂虫。当老师说我是猪时,班上又响起了统一的声音。我觉得这十分无聊,我像个还未掌权的小皇帝,每天看着他们和窗外的小鸟们在朝堂上争宠,可我只有把他们都拖出去问斩的想法。

但你应该是个很独特的人。

这个冉求一看就是个精于世故的人,素未谋面却言之凿凿。但作为圣人弟子,想来不会说瞎话,所以我还是乐意接受了。于是我将摊上仅剩的十斤龙虾让给了他。事后我便觉得这是一个典型的阳谋。但传统就是这样,义大于利。如果更传统一些,我希望他能邀我去府上坐坐,也尝一尝这龙虾的滋味。这叫礼尚往来,但他没有。

当我再次见到冉求时,是在一片荒漠里。那天的风沙异于往常的大。天空和大地融为一体,变成一块巨大的黄色肉松面包。这些过期肉松悬浮在空气中,散发着极其难闻的气味,就像腐烂的木耳再被人屁熏了好几个月端在你面前。故而如果你只穿上几层厚厚的纱衣而不戴口罩,那无异于自投粪池。至于我为何如此清楚,各种细节只能怪自己时运不济了。好在踽踽了一阵,我遇到了冉求。

那是一座小山头,虽然没有五指山的风采,但足以让我们在这风沙里暂歇一段时间。冉求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口罩给我,用棉布做的,实际效果不大,但心里舒服多了。那是一个同鲸鱼皮颜色一样深的口袋,里面还装了不少东西,看情况他到这里也是有事情要忙的。在那场巨变以后,冉求反倒是越发发福了,估计是混的不错。他的身体经历了从竹竿到橄榄球再到篮球的变化,总而言之,如今屈坐在我面前的已然是个球形肉体。所以为了避免误会,我只好叫他冉兄。这位冉兄尽力靠坐在土堆上,肚子上的肥肉却十分抗拒地蠕动着,空气中散发出一股油腻的气息。

你也在找么?

他盯着我的脑袋说。事实上除了脑袋,我脖子以下的部分都是虚无透明的。我像个幽灵,飘浮在这旷野里。那场巨变后,黄沙席卷了整个世界,黑夜过去便是漫长的黄昏。我总是跟随太阳出现,夕阳一落,我又跟随它一起消失,如同一个巨大的时钟,有时走得快,有时慢点,但到点了就停摆,绝不像某些老师那样争分夺秒,惜时如金。从这个角度考虑,我的作息是完全没问题的,直到我遇见了可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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